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城乡互帮互助,多地动员带药返乡、号召社会捐赠余药******
农村地区药品短缺问题该如何缓解?
日前,昆明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城乡基层党组织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城乡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抓好新阶段城乡疫情防控工作。
这份通知提到,建立互帮互助机制方面,村(社区)党组织要动员党员带头互帮互助,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动员感染新冠病毒转阴且春节回乡的居民,把家中与新冠感染相关的剩余药品带回农村等。
通知还提出,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应对郊县、农村可能出现的进一步传播,以及春节前后可能出现的第二波高峰和重症高峰上,重点关注农村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全面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澎湃新闻注意到,稍早前,贵州省黔东南州的从江县、黄平县已相继发出倡议书,号召社会家庭回赠治疗新冠疾病余药。
从江县倡议书写到,当前,我县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农村群众在新冠疾病治疗药品需求量激增。在这共克时艰的关键时刻,现号召全县各社会家庭或个人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回赠家中余药,切实帮助全县同胞特别是农村群众共同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回赠药品以退烧类的药品为主,止咳、抗病毒等其他类型药品也可回赠。
从江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介绍,药品是要处于保质期内,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整盒或开盒后不影响服用的散装药品均可回赠。县城家庭可以个人送达或以单位统一收集送到从江县中医医院北上院区药房,乡镇家庭可直接送到各乡镇卫生院药房。
从江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承诺,接受回赠的所有余药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经药剂专业人员再次确认归类后,按量配发给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经医务人员免费发放给需要的群众。并由县卫生健康局定期公布药品回赠数量和使用情况,并监督发放,严格管理。
黄平县发布的倡议书也称,在这共克时艰的关键时刻,现号召全县各社会家庭或个人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回赠家中余药,切实帮助全县同胞特别是农村群众共同应对新冠病毒疫情。
此外,在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号召干部职工捐赠医疗药物,帮助农村群众共度难关。
倡议书称,丹凤县城区居民感染新冠病毒高峰期即将过去,临近春节,农村务工人员开始大规模返乡,农村群众感染新冠病毒高峰期即将到来,农村孤寡老人、孕产妇等弱势困难群体缺医少药现象严重。为此,丹凤县委、县政府现向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号召全县党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奉献爱心,积极将家里剩余医疗药品捐献,统一向农村弱势困难群体发放,帮助农村群众共度难关,共同营造欢乐祥和节日环境。
所列的捐赠药品包括温度计、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类药等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有关药品。丹凤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干部捐赠地点分别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工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审判和检察机关干部职工捐赠地点在县委办。县政府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及中、省、市驻丹各单位干部职工捐赠地点在县政府办。所有捐赠地点单位负责将捐赠药品逐人造册登记。
丹凤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介绍,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捐赠药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感染新冠病毒治愈后,剩余治疗药品作用并不大,倡议全县广大干部职工都积极行动起来,加入药品捐赠行列,向农村困难群体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共同守护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