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大学邀请海外人才申报国家海外优青项目******
中新社东莞1月7日电 (李映民 李纯)位于广东东莞的大湾区大学筹建办公室7日发布消息称,为了招揽全球高端人才,提升科研力量,该校邀请海外青年学者依托大湾区大学申报2023年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加入大湾区大学,共谋发展。
作为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战略部署,大湾区大学(Great Bay University)于2020年正式开始筹建,由北京大学原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田刚教授作为筹建负责人牵头推进筹建工作。该学校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东莞,占地总面积约2356亩,建筑总面积约100万平方米,预计总投入100亿元人民币。学校将于2030年整体建成,预计在校生约10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约3000人,硕士研究生约2000人,本科生约5000人。
据悉,大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教学生活区将于今年6月交付使用,可满足办学初期使用需求。学校自2021年起组建师资队伍,现已初步形成涵盖物质科学、计算机、数学、物理、化学、工业工程等方向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所有教师均有海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正式教研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力量,大湾区大学面向全球,从数据科学与统计学、计算与应用数学、理论物理、量子物理与信息、新能源材料、功能信息材料、先进材料结构、计算机系统、前沿计算技术、人工智能及其应用等多个重点研究方向,邀请海外青年学者依托大湾区大学申报2023年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加入大湾区大学共谋发展,共同见证粤港澳大湾区新的发展机遇,共同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完)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