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46款充电数据线比较试验报告显示近半数样品阻燃能力不佳******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赵文君)小小的充电数据线看起来外表相似,实际上内在质量相差悬殊。中消协12日发布的46款充电数据线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在46款样品中,近半数样品阻燃能力不佳,编织线外皮更易降低阻燃性;近半数样品耐腐蚀性能弱,金属部分容易锈蚀。
据介绍,此次比较试验由中消协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泰尔实验室进行,对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品牌充电数据线进行比较试验,46款样品分别购自电商平台,涉及20个品牌。此次比较试验主要针对充电数据线电气安全和硬件可靠性两方面进行测试和比较,目的是比较产品性能的差异和优劣,不对产品是否合格进行判定。
充电数据线大功率使用时,一旦出现异常,无论是自身过热导致自燃或是靠近起火物品成为助燃源,都会带来安全隐患。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充电数据线外衣已经出现破损,或是插上用电设备后出现接触不良或充电过程中发热严重,应当尽快更换新线。
丁真发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2月2日,四川理塘县人民法院在天眼查APP上发布公告,向吴某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显示,该案涉及原告丁真珍珠(丁真)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公开开庭审理。
2月3日,记者从甘孜州理塘县官方证实此事。丁真方面回复记者称,“谢谢您的关注支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天眼查APP显示,理塘县人民法院公告称,该院受理的(2022)川3334民初287号原告丁真珍珠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因吴某某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吴某某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2月3日,记者从理塘县官方证实此事。一位知情人员告诉记者,此番名誉权纠纷内容大致是因为之前网友在网络上对丁真人身攻击,但这种证据不好搜集。
2020年,丁真走红网络之后,签约成为理塘县文旅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名国有企业员工,担任旅游形象大使。随后,有网友对丁真进行人身攻击,此外,还有部分网友在社交平台给丁真恶意P图,并发布嘲讽甚至造谣的言论。2022年5月8日,丁真在其官方微博号“理塘旅游大使丁真工作室”贴出一份律师声明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丁真珍珠(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该所武荣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表委托人就部分网络用户侵犯其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相关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