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大V”月入万元是圈套 记者暗访还原刷单诈骗术******
□ 长江日报记者邓小龙
登录短视频平台,给一些“大V”账号点赞,截图发给“助理”后就能挣佣金,甚至“轻松月入过万”?近日,有市民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多次收到此类推广短信,有些心动,难辨真假。
连日来,长江日报记者按照推广短信中的渠道暗访。记者下载“奇光传媒”APP后,从“实习学员”做到“正式学员”,发现“助理”发布的点赞、“打榜”等任务不断加码,学员投入的资金从最初的0元、100元、1000元,一路猛涨到100000元,并称“返利30%至40%,名额有限”。
暗访中,记者在投入资金涨至1000元时及时“刹车”。2天内多次“做任务”,记者净赚了317元。有学员则称,自己转账3000元等“打榜”后,指导自己操作的“助理”就联系不上了。
2月1日,记者从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获悉,近期接到过类似警情,该情况属刷单诈骗。目前,该APP已被市民在国家反诈中心APP举报。
■ “助理”发来100元佣金
据市民周先生反映,最近,他多次接到号称某短视频平台的“带货”推广短信,称其“信誉良好,邀其加入QQ群开通带货资格,轻松月入过万”。对此,周先生将信将疑。
1月29日,根据周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搜索加入了短信中提到的QQ群。刚一入群,就有客服人员提醒记者提供支付宝收款码,发放了8.8元“新人红包”。此后,客服要求在短视频平台上搜索一些“大V”账号,关注、点赞后将截图发给客服。经客服“确认”,再次通过收款码支付佣金,每个点赞“任务”支付3.8元。
在完成4个“任务”后,客服在群内发布了一个链接,要求群内用户通过手机自带浏览器打开,下载一款名为“奇光传媒”的APP并注册登录,称是用于发布任务和结算。记者下载该APP登录后发现,这是一个类似微信的聊天APP,客服会邀请用户添加一位“助理”为好友,并建群发布任务。“助理”每隔半小时发布一次任务,每个点赞任务的佣金为3.8元。当天,算上“新人红包”“刷单奖励”等,记者共收到佣金约100元。
■ “助理”诱导用户出钱“打榜”
1月29日下午,记者在APP内“做任务”时,一位“助理”突然主动发问:您知道为什么这么轻松点赞就能赚取佣金吗?记者询问其原因,这位“助理”回复说:“我们是一个传媒公司,包装一些网红,这些网红开直播或者带货都是很赚钱的。他们一场直播下来收入是很可观的,他们会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给自己增加人气,点赞的佣金也是他们给的。”
此时,“助理”向记者介绍,由于是第一天入群,记者的身份还是“实习学员”。只要完成第一天的所有任务,第二天签到后就会升级成“正式学员”,每个任务的佣金也会更高。
1月30日9时许,记者再次登录该APP签到,并完成了两个简单的点赞任务——分别给昵称为“申雪倩”“滇西小哥”的“大V”点赞,两人的粉丝数分别为298万和324万。此时,单个任务的佣金提高到4.3元。10时许,“助理”突然发来消息,要求用户在该APP内绑定一张银行卡,并向指定账户打款。“这是用来给‘大V’们‘打榜’的,5至10分钟就会返现,并确保返还20%至30%的佣金收益。”在“助理”发布的任务图片中,“打榜”金额从100元至1000元不等。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向“助理”提供的一个银行账号转账100元,3分钟后,APP就更新了100积分的余额。记者进入了一个“打榜”页面,页面罗列着李宁、361°、华为、小米、格力空调等商家的LOGO。在一名“打榜老师”的指导下,记者进行了一系列操作,最后积分变为了128。记者在APP内点击“提现”,约3分钟后,银行卡收到128元。
■ 有人称转账3000元后“助理”失联
连日暗访中,该APP群聊内的人数不断增加,截至1月30日晚8时,显示群内已近4000人。据记者观察,在当日上午10时、下午1时、3时的三次“打榜”中,有数十位用户在群内发布了自己的转账截图,金额从100元到万余元不等。
在1月30日的一次任务间隙,“助理”再次向记者解释,要求用户在APP内绑定银行卡而不是直接到短视频平台打榜,是因为该APP与短视频平台是关联的,便于商家直接返现并支付佣金。“很多网红主播一场下来几百万、几千万的都有,‘打榜’说白了就是帮助主播吸引他们的粉丝去刷礼物,吸他们粉丝的钱罢了。”
1月30日下午1时许,记者再次试探“打榜”,向指定账户转账300元,经过5分钟左右操作后,银行卡收到387元返款。然而,到下午3时,“助理”发布的“打榜”任务金额突然提高到1000元起步,最高的100000元,并强调“返利30%至40%,名额有限”。
记者注意到,在该APP的群聊里,大批用户发布的截图显示,有不少人投入5000元、10000元甚至100000元“打榜”。有少数用户此后再次发布截图,称自己投入5000元后,很快就收到了6000多元返款。
记者也注意到,有部分用户在群聊内称,自己转账1000元、3000元等金额用于“打榜”后,指导自己操作的“助理”就联系不上了。
■ 银行提示“可能遭遇电信诈骗”
1月31日上午,记者再次登录该APP时,其运行已经开始有些不稳定。一方面,群聊界面经常出现连接失败的提示;另一方面,之前用于“打榜”、绑定银行卡的3个小程序链接均无法打开。记者就此询问“助理”,助理首先称“需更换网络再试试”。不久,“助理”又发来一串网址链接,提示记者从该链接进入“打榜”界面,记者未予理会。
2天暗访中,记者收到“助理”发放的佣金、返利共计317元。然而,1月31日中午,记者手机收到一条银行官方发来的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银行提示您可能遭受电信诈骗,为保障资金安全,请拨打全国公安96110反诈专线咨询。”
“奇光传媒”APP是否合规?记者检索到奇光传媒集团的官方网站,通过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尝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一直未果。
然而,在其官方网站的“公司新闻”一栏,第一条信息就是一则《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我司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紧急声明》。记者注意到,该声明发布于1月10日,声明中称:有不法分子盗用该公司LOGO标识,制作以“奇光传媒”为名称的手机APP软件,进行点赞任务、捐赠等非法活动。该公司从未开发过相关手机APP软件,也未推广过相关任务活动。
目前,市民周先生已在国家反诈中心APP举报了“奇光传媒”这一假冒APP,当前显示的办理进度为“用户发起举报”。截至发稿时,该APP仍可正常使用。
■ 警方证实:系刷单诈骗
2月1日,长江日报记者联系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该中心相关民警介绍,近期,该中心的确接到过类似警情,该情况属于刷单诈骗。
记者在国家反诈中心APP内看到,公开发布的一些“刷单返利”类诈骗案例,手法与“奇光传媒”APP相似。骗子利用一些群体想赚快钱的心理,通过网页、招聘平台、微信QQ群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受害人上钩,要求受害人先行垫付刷单金额,声称会返还本金及佣金,待受害人的刷单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就会以没有完成刷单任务、新系统卡单、系统错误为由,要求受害人继续刷单或交纳解冻金,从而骗取钱财。
该中心公布的案例显示,高先生在QQ上通过了一个陌生好友的申请。对方随即将高先生拉进一个刷单赚钱群,并在群内发布了某刷单APP,称只要给某视频博主点赞就可以赚钱。高先生本着试一试的心态下载了APP,并完成了一个简单的点赞任务后,迅速拿到了佣金。在尝到甜头后,高先生彻底放下戒心。当客服推荐登录另一个投资网站进行刷单任务时,高先生不疑有他,立刻进行投注,很快赚了240元。然而,就在高先生继续投注800元后,客服称单子没完成,需要继续投注,于是高先生又连续投注了共计25000元。但投注后,对方仍表示没有完成,需要继续充值投注。此时,高先生才猛然惊醒,意识到自己受骗了,赶紧报了警。
民警提醒,所有刷单都是诈骗,千万不要被蝇头小利诱惑,千万不要交纳任何保证金和押金,切莫陷入“低投入、高回报”的圈套。
链接>>>
■ 刷单诈骗步骤环环相扣
第1步 设置诱饵
骗子在你使用的各种社交平台(如快手、抖音、QQ群、微信、微博等)发布招聘广告、发送短信,甚至直接加你好友,打着“高薪”“轻松”的旗号让你心动。
第2步 愿者上钩
一旦你心动了,主动联系了,骗子就会对你进行培训,告诉你工作十分简单,只要在网上拍下指定的商品并付款就能获得不菲的报酬,但是商品货款基本是需要你先垫付的,骗子说订单拍完后会将货款和酬劳一起支付给你。(骗你的)
为了骗取你的信任,你能看到他人的兼职收益和付款截图。
第3步 施以小利
当你进行到“工作”这步时,骗子会先给些甜头,第1、2单会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和酬劳,骗得你的信任,目的是让你加大投入,多刷多赚。
第4步 实施诈骗
从第3、4单开始,骗子就会以“任务未完成”“卡单”“未按操作进行”等各种借口拒绝支付货款和酬劳,并不断鼓励你继续刷单,且表示只有不断刷单才能拿到之前的货款和酬劳。(假的)如果你听信了骗子的话,想要拿回之前的货款和酬劳,那就一步步陷得更深了。
■ 刷单类诈骗的3个版本
V1.0版—常规型
诈骗者→发布广告→即时通信→网民→话术文档→商品链接→小额返现→大额失败
V2.0版—赌博型
诈骗者→发布广告→即时通信→网民→话术文档→赌博网站→小额盈利→大额失败
V3.0版—抢单型
诈骗者→发布广告→即时通信→网民→话术文档→刷单APP→前期抢单盈利→后期平台跑路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北京铁检院: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常发生。药品安全非同儿戏,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北京铁检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调查发现,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诸多问题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2021年7月,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同时,最高检也向北京铁检院交办了相关线索。
处方药规范经营是国家药品重点管理事项,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对处方药的销售作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经营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指出,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发现网上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可能会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们决定立案调查,针对网上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可能涉及的药品安全领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北京市范围内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排查。”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康辉介绍说。
2021年9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在京注册网络平台的药店及京外注册网络平台在京注册的药店作为调查重点,通过大数据筛查、人工复核、梳理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网上处方药的销售情况。调查结果显示,3家网络平台(其中包括2家在京注册网络平台)上有28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依法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责任的情况,共涉及北京市的5个区。具体问题包括:部分网络平台药店在接收线上购药订单后,执业药师未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就进入了线下配送环节,存在配送超过用量的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在处方上签名等违法行为。
检察建议引发“整治风暴”
执业药师的审核是网售处方药的最后一关,关乎消费者能否吃准药、吃对药,绝不能形同虚设。为此,2021年9月,北京铁检院分别与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就网售处方药的监管权责划分问题进行座谈,就网售处方药监管现状、网上药店日常经营、药师审核义务等进行深入沟通。
随后,北京铁检院分别向5个区的药品监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网络平台药店执业药师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职责加强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通过对辖区涉案网络平台药店进行约谈及现场检查,对存在执业药师未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调配问题的网络药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开展网络销售处方药专项监管执法工作,对辖区网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延伸检查、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逐一约谈重点关注的网络平台药店,结合相关法律规范对药店的具体经营进行规范指导;推动网络平台药店在电子处方服务方面建章立制,并定期发布工作专刊,组织学习交流。
溯源治理推动平台企业加快技术更新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在部分备案的纸质处方上有执业药师签字,可电子处方上却没有。这种现象是因为药师的疏忽,还是技术的迟滞?
“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互联网平台操作系统不完善,造成药师在诊疗系统中使用不便。”康辉介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由此可见,电子处方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为推动溯源治理,承办检察官分别与涉案的3家网络平台进行座谈,建议平台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加快技术更新,为执业药师审核电子处方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平台销售处方药规范化发展。随后,相关平台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不仅解决了药师签名上传失败的问题,还可以对处方开具的药量进行监测。对于医师、药师超用量开药等行为,系统可以自动提醒,并限制超过用量的处方开具权限。平台企业还研发了辅助监控系统,帮助网上药店开展相关审核事项。
据悉,2022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同时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平台上药店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管理办法与我们之前的办案思路不谋而合。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药品网售合规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康辉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线上选购药品时一定要遵循互联网医师的指导,看清药品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等,留心执业药师对电子处方的审核意见,理性购药、科学用药,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近日,该院检察官跟踪回访后发现,消费者在相关平台购药开具的电子处方已标有执业药师的审核签名,在开具的长期处方上标注了理由,相关药店也配备了线下执业药师。(检察日报 简洁 田慧娟)